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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晚上回家,總是忍不住抬頭望了望高掛頭頂的碩大月亮。
原本農曆十五的滿月也沒啥神奇的,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這兩天的滿月,是這個月的第二次滿月了,這個因為曆法之間的誤差所造成的現象,有個美麗的名,叫做「藍月」。

提起這件事,其實跟最近看的一本書《被偷走的人生》有關。


話說,大家常用月有陰晴圓缺來譬喻人生,我卻總想,這譬喻有著邏輯上的問題,就是這「月」的盈虧雖有週期,卻總不見死亡。
但,人生總有一天會來到了生死關頭。
而這原本一個月只會出現一次月圓,這時再出現一次,卻又教我想了,如果人生可以重新,那重來的人生,還跟原本的人生還是一樣嘛?

《被偷走的人生》劈頭就寫:
安眠藥、威士忌、大麻。我倒下。……今天,由我來作主!我不想活了。生命是一種折磨,一種凌辱。我有權決定。我決定拋棄生命。我才是一切的主導者。

怎麼說這本書呢?
這或許是一本描述一個自殺者一生的故事,但又不是那麼一回事。
這或許是一場人企圖透過「自殺」想與神對抗的紛爭,但這又好像不是重點。

小說主要敘述主角傑瑞米在他生日當天跟青梅竹馬告白,失敗之後服用大量的安眠藥、威士忌、大麻,企圖自殺,但他再次醒來之後,發現時間已經來到一年的生日,而他的青梅竹馬維多利亞成了他的女朋友,……雖然搞不清這一年的記憶去了哪裡,不過他也樂得享受有維多利亞相伴的日子,……
只是,這一天都還沒過完,他便再次陷入沉睡,等他再次睜開眼睛,維多利亞已經成了他的妻子,而且還有了孩子,這次時間已經過了兩年…….

同樣的事情反覆的發生,主角開始發現事有溪蹺,並且企圖改變,但,他沉睡的間隔越來越長,他每次醒來,都以更快的速度接近死亡。最後…….

「最後,到底他有沒有挽回頹勢呢?」原本這是我最關切的問題。
但,故事發展到接近尾聲時,我已經不想知道結局了。
因為我想不管是怎樣的結局,都無法給我一個合理滿意的解釋。

此時,主角從一個想不開尋短的人,變成一個積極地在有限時間之中,安排他的人生,並且企圖找到對待自己真愛的最好方法。
這樣的心情,讓我覺得人生能不能重來一點也不重要了。因為再來一次的人生肯定已經不是原本的人生。
況且,「再來一次」這種事只會在小說電影裡發生吧!
真實世界的我,怎能浪費任何一分一毫的時間呢?

看著藍月落下,夜已經深了,想著明天即將到來。
突然想大聲地告訴自己「每天都要把人生努力過好,別讓人生被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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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因緣巧合地去看了《福爾摩斯》電影版。
在我心目中,「福爾摩斯」四個字代表的意思是,推理小說的經典。
但,看了電影之後,令我印象深刻的是,
這真是一部好看的「動作片」啊!

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我好像好久沒有看這類以「動作」為主的電影了,華語動作片更是很久遠以前的記憶了。這兩年最紅的華語動作片大概是「葉問」,聽好多人說好看,但是就是引不起我的興趣。
想著想著,發現我腦中動作片真的很少很少,有個人這時跳了出來,那是「成龍」先生。雖然,大概從大學之後就再也沒看過他的作品了,不過不可諱言地,他應該是很多人小時候的回憶吧。久遠久遠以前的《醉拳》,後來的《警察故事》、《一個好人》、《紅番區》……我記得小時候,只要是他主演的動作片,大概都是叫好又叫座;雖然後來……..XD。

細細回想了一下,發現他會讓我留下深刻印象,除了拳腳功夫、動作設計看起來很厲害之外;讓他脫穎而出的是,在這些一個又一個的精彩場面之間,像見縫插針一般一些小小小小的笑點,看似不經意、有點鬆散,卻更顯得自然的、會讓人會心一笑的幽默。

而最近,看的一本小說《波塞頓印記 The Hunt for Atlantis 》也有這樣的特色。這是英國作家安迪.麥克德默特 (Andy McDermott)的第一本作品,故事描述考古學家妮娜.韋德為了繼承父母的遺志,針對傳說中的城市亞特蘭提斯,進行多年研究,就在她確信自己掌握了所在位置的確切線索時,卻得不到校方的研究經費。
就在此時,擁有「救濟行徑遍及全球各地(包括贊助考古探險活動)的」弗洛斯特基金會的大富豪,克里斯欽.弗洛斯特,表示願意贊助她所需的一切資金跟資 源,讓她去證明自己的推理是對的。並且有他的獨生女嘉莉.弗洛斯特,及專屬貼身保鑣艾迪.柴斯一路隨行,協助處理各項事務。
於是,智慧過人的女教授、美豔動人的富商千金,以及英國皇家特種空勤部隊出身的猛男保鑣,一行人展開了一段橫衝直撞轟轟烈烈驚心動魄(我想作者應該是把所有動作片裡會出現的招數都用上了,所以我應該也要以一連串的形容詞回應。)的解謎之旅……

這類小說,無非就是想盡辦法地令人熱血沸騰,讓讀者的腎上腺素一路隨著故事劇情瘋狂分泌,劇情發展可以想見就是困難重重,然後結局大概就是世界在煮角門的努力之下最終歸於一片平靜。

但,這本《波塞頓印記 The Hunt for Atlantis 》正如我前面所說,除了精彩絕倫的動作場面外,最吸引我的,是作者散落在字裡行間的小幽默,有些甚至有點冷、有點蠢、有點讓人無言。比方說,在一陣激戰之後,主角們的朋友受傷了,居然出現了以下的對話--
卡提斯爾說:「還有,哈斐姿被槍打中,受傷了。」
「哪裡?」
「腳。」
「我是問他在哪裡。」
卡斯提爾轉身指指前面的車廂。「那邊,走吧!」


或者有一段描述女主角妮娜因為身材較為嬌小被指派爬進排汙管,然後潛入壞人住所,要去救出被綁走的嘉莉.弗洛斯特。
作者有如電影分鏡一般,在此時插進了一段嘉莉跟壞人要求要去上廁所的描述,然後再跳回妮娜在排污管,然後透過對講機跟柴斯對話—
「妳做得很好。看到另一端的出口了嗎?」
她用手電筒照了照。「我想……有!看到了!還有,我聽到聲音……」她聆聽著,想辨認出那是什麼聲音,那聽起來像是……像是有水在留下來!「哦,可惡!」她奮力縮身,忍住驚呼。數加侖的冷水沿著管壁沖下來,從她的周圍流過。「哦,天阿!噁心死了!」
「起碼人家有記得沖水。」柴斯聲音中的跳躍音符,對妮娜的心情一點幫助也沒有。


或許是前幾年《達文西密碼》突然爆紅,這幾年這類以古文明為題材的尋寶冒險小說如雨後春筍一般冒出,從這類型作品起家的新作家也為數不少。我想這本在英國拿下尼爾森圖書排行榜第一名,創下三天銷售七千本的驚人紀錄(等於每分鐘賣出1.5本)的作品,以精彩的動作場景加上作者渾然天成的幽默,在台灣應該將掀起另一波尋寶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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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10號凌晨,我在噗浪上說:「開始看小說《The 39 CluesⅠ:骨頭迷宮》 ,據說會有十個作家接力寫完這個長篇小說,首部曲是《波西.傑克森》的作者!感覺是一個很有趣的出版計畫。」

一月12號中午,我自己在這個噗上回覆說:「看完了,好看好看!!雷克.萊爾頓很對我的胃口ㄟ....」

這本書,我只看了兩個晚上,然後我才發現,好久沒有這種一口氣拼完一本小說的暢快感覺了。

《39條線索》是美國學者出版社的一個大型出版計畫,簡單來說,就是名作家故事接龍,而負責第一棒的就是以《波西.傑克森》一炮而紅的雷克.萊爾頓(Rick Riordon),這首部曲是《骨頭迷宮 The maze of bones 》。
但這大型故事接龍又不單單只是故事接龍這麼簡單,因為除了紙本的故事小說,出版社同時發行三百五十張遊戲卡片,讀者可以一邊閱讀小說,一邊蒐集卡片,加上法力無邊的網路,全世界的讀者可以跟著書中的主人翁---艾咪與丹---一起進行一場尋寶之旅。

這書,光是這個企劃,就讓我眼睛發亮。所以才會書都還沒打開,就得趕緊宣告我多喜歡這本書。跨足小說、卡片遊戲兩界,並透過網路串連的大型企劃,無不顯示這學者出版社對這小說有多麼大的信心。
而這無比過人的膽識,之所以讓我眼睛為之發亮,是因為這幾年比較密集閱讀小說的經驗,讓我稍稍窺見台灣的小說市場其實小得可憐,(基本上應該是說,台灣人出了學校,就不太看書。)所以我很難想像小說的出版規模也可以作到如此程度,更別說這本被定義為「青少年小說」(感覺很容易被當成「閒書」……XD)。

總之,「他」被出版了,而且還真是好看。
小孩當主角,加上拿古蹟名畫藝術品杜撰的解謎故事,外加全世界跑透透,球球命中我的好球帶,然後我就拜倒在聽起來很令人不屑一顧的「青少年小說」腳下了。

我總是搞不懂歐美的小說為何總愛杜撰出某個偉大的家族,或許是跟西方的宗教,或者十字軍東征什麼一類的有關,總之在這本小說的設定中,人類文明都來自於一個名叫卡希爾的古老家族。
故事從這個家族的女主人臨死之前五分鐘開始,「在臨死前五分鐘,葛蕾絲.卡希爾更改了她的遺囑。」,她挑選了四十個與卡希爾家族有直接親屬關係的成員,每個人可以選擇一百萬美金的遺產,或者一條線索。「這條線索或許會帶你們找到世界上最重要的寶藏,讓你們獲得無法想像的至高無上權力.....也可能會害死你們!!」

父母雙亡的小主人翁艾咪與丹在一陣混亂當中,放棄了大筆的遺產,帶著少得可憐的旅費,拐了照顧他們的褓姆,踏上了尋找潛藏在全球各地的39條線索的旅程,最終目標是找回卡希爾家族長久以來失落的秘密力量,只是沒人知道這神秘力量到底是什麼就是了

首部曲在雷克.萊爾頓的經營之下,取得了重要的第一戰勝利,重點是雷克的文字夠簡單,故事情節夠緊湊,讓人有一種一翻開根本就停不下來的感覺。
並且在作者的筆下,七支參賽隊伍的特色躍然紙上,各有各的優勢、特長,有的工於心計,有的天生蠻力過人,更有小明星加入戰局。雖然是青少年小說,但鬥智的騙局、蠻力強奪動作場面、甚至爆破,統統到齊。

除了這些,解謎是本書的重點了。
但是,基於好書分享卻不能破梗的原則,這一段幾乎都要「嗶嗶嗶」消音處理了,我只能說雖然複雜程度跟「達文西密碼」不能相比(畢竟對象不同),但是創意絕對是原創性十足。我在想會不會哪天這些古人統統被寫完,不知道會是什麼景況?(雖說這類小說常被說是「閒書」,但換個角度想,透過讀小說認識這些歷史名人,未嘗不是另類收穫)。

總而言之,這本書實在太合我的胃口了,唯一可惜的是,這書被設定為「青少年讀本」,在台灣實在是很容易因此把市場做小了。

然後,偷偷抱怨一下,那個中文版封面真的很青少年!
實在有點不適合已經不那麼YOUNG的上班族拿在手裡,在公開場合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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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小說,打從從你一開始翻開他,就知道註定是個悲傷的結尾,
但是作者的文字卻吸引著你一路走向那個令人難以面對的結局,
美國暢銷作家桃莉.海頓(Torey L. Hayden)在台新作《The Sunflower Forest向日葵森林》就是這樣。

書上的文宣是這樣說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真人實事,撼動人們對信仰、愛情、謊言與人性的看法,桃莉.海頓筆下最動人,最催人淚下的作品!」。
二次大戰期間,希特勒的暴行令人髮指,但不知為何對我來說,這些故事在眾多作家、導演手中,總是成為了最吸引人的素材,不管是溫馨動人或者寫實到令人覺得驚心動魄,如此題材總能讓我瘋狂,。

《向日葵森林》小說的主要敘事觀點是一個十七歲的美國少女萊絲莉。
小說一開始,萊絲莉用一種像是抱怨,又像是對姊妹淘閒聊家常的口吻說起心事--「那一年,我最想要的就是有一個男朋友。……」,這樣的筆法讓人很快地進入她的生活;但這樣的閒聊慢慢地從個人的私事轉而談起了家庭狀況,原來十七歲的萊絲莉一直沒能交到男朋友的原因,是因為她有一個無法長期待在同一個地方生活的母親,以及總是順著母親意見的父親,以至於萊絲莉一家人(包括一個九歲的妹妹梅根)總是在搬家,從溫暖的地方搬到涼爽的地方,可能再搬到另一個溫暖的地方。

作者用了不小的篇幅構築起了一個家,有鬥嘴有煩惱但也有許多溫馨的手足之情以及難以分割的親情,這樣看似平凡卻又有點不一樣的家庭,其實暗藏的一個更大的伏流在其底下。
透過萊絲莉的角度,隨著故事的流動,慢慢地,作者讓我們知道,萊絲莉媽媽的容易焦躁,無法控制的情緒波動,都是來自一段不堪回首的過去,這時候讀者和萊絲莉的好奇心不斷地隱隱然地被挑動著,總是想多知道一些關於母親神秘的過去;
直到有一天媽媽出外散步返家後,宣稱自己看到了「自己的兒子」,但是萊絲莉家裡根本沒有「弟弟」,萊絲莉意識到這一切像是失控了一般,反而開始想要阻止事情的發展,希望回到原本那個總是有著小拌嘴的平凡家庭,但終是抵擋不了最後母親的死亡,這讓萊絲莉決定前往母親的故居,徹底了解母親的一生。

直到此時,希特勒的暴行才真正加入了故事的行列,除了大家熟知的屠殺猶太人之外,其實希特勒同時在進行著種族純化政策「生命之源計畫」,簡單來說,就是要培養出最純種雅利安人,此時納粹強行掠奪具有雅利安血統的女人,強迫這些女性懷孕生出符合納粹意識形態及審美觀的下一代。

正如我一開始所說,打從一開始便知道這小說絕對不會有著「王子與公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的美好結局,知道每翻一頁就多一點點心痛的可能,但還是忍不住地翻動著書頁,直到最後令人淚水潰堤的結局出現。
我想是這樣的閱讀,或許是帶著某種令人覺得興奮的刺激的。
那些惡行像小小細細的針,不斷刺著人性最底層的惡,透過小說故事的閱讀,讓人經驗一種思想上的犯罪---如果這些潛藏在心中的「惡」被真實地發生了,會是怎樣的情境,所謂人間煉獄究竟如何?
透過文字的閱讀,一方面人類被警惕了,這樣的罪惡千萬不要再重現人間,另一方面,人類也被滿足了:心裡的「惡」被滿足了,最重要的是「愛存在的可能性」也被看見。

我極喜愛寫在小說很前面的一件小事,描寫萊絲莉姊妹倆在某個清晨醒來發現,「我們家和賴利家之間的一小片草地上,我清楚看見長在草坪裡的番紅花。白色和黃色的番紅花構成了幾個字母,是M-E-G-A-N(梅根)」,那是他們母親為他們在花園裡施下的魔法,經歷了整個冬天,一夜之間,番紅花的綻放帶來了春天的消息,也帶著滿滿的愛。

讀完小說,這個畫面重新浮現。我想走出比人還高、令人喘不過氣的「向日葵森林」,就像冬天終會過完,春天總是會重新來過,而愛的訊息總是能在最需要的時刻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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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如果有人問我哪個醫生最會寫小說?
第一個想到的,一定是寫出《白色巨塔》、《危險心靈》等暢銷長篇華語小說的作者「侯文詠」;
但自從這兩天,看完了美國醫師作家Josh Bazell(喬許.貝佐)的《玩命處方箋 Beat the Reaper》之後,我心中最佳醫生作家的位置可能要換人坐坐看了。

如果要說作者的寫作風格,我想我會用「簡單」來形容。
《Beat the Reaper》這書薄薄的,在大部頭當道的翻譯小說堆中(最近在書店,看到有些書厚到有點誇張,有時讓我有點想笑,想說它是想取代「折凳」的七大暗器之首的位置嘛?....XD),這篇幅其實看起來有點單薄。
寫作結構也是一點都不複雜,甚至可以說有點過於簡單--第一人稱的敘事觀點,搭配現在、過去交替的故事鋪陳;但緊湊的情節推展、令人意想不到的故事鋪陳,以及最後結局的威力,在在讓我大開眼界。

故事內容,描述一個原本天真活潑的小男生,有天發現相依為命的爺爺奶奶竟然慘死在家裡,而兇手是幾個為了加入「黑道」而殺人的小混混,為了復仇,小男主角結交了黑道老大的兒子,進而成了殺手,成為老大的心腹;
但是,慢慢地殺手發現這背後似乎另有陰謀,所以跟老大翻臉,殺了跟自己形同手足的好友,然後加入了政府提出的證人保護計畫,供出了黑道的內幕,也讓自己有了一個新身份—進入醫學院就讀,成為一名醫師;
但是,原本以為已經平靜無波的新生活,那些揮之不去的過往又重新回頭找他,原來好友沒死,甚至換他來復仇了。故事自此展開…….

復仇與被復仇、過去與現在、殺手與醫生、親情與友情、誠實與欺騙、……好多好多看似相互對立的元素,用像DNA一般的雙股螺旋結構,交織架構出這個故事,每個環節都用一種看似簡單的結構卻強而有力的姿態成立著。

如果說書也有「氣質」,那麼這本書絕對不是以「優雅」的姿態出現,因為我從來沒有看過哪本書出現過那麼多粗話,也沒看過哪本書的結局會讓我覺得痛得要命,幾乎是咬著牙,用最快的速讀把它看完,然後闔上。

但是,無論是想看殺手俐落的身手,醫生精準而冷靜的思考判斷,或者一心為爺爺奶奶復仇的動人親情、為愛不惜一死的愛情……這薄薄的書頁中,蘊含的情感也是用一種強而有力的方式存在著,.....
它絕對值得你好好品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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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跨越2010年之際,在閱讀世界裡,陪我跨年的是小說《忠誠吾愛love under cover》。
這是美國新銳女作家潔西卡.布洛迪(Jessica Brody)繼《忠誠檔案》後,推出的續集作品。原本這書是打算在2009年看完它的。不過一開始的閱讀速度卻超乎我想像中的緩慢。
原因可能有二,第一可能因為這是續集,所以一開始作者花了一些篇幅說明整個故事背景,也就是女主角珍妮佛.杭特秘密進行了兩年的職業「忠誠調查員」。這個神秘的工作是受懷疑另一半不忠的女性(及少數男性)所雇用,測試調查對象的愛情忠誠度。而這部份相較於後半段,的確顯得節奏不那麼明快易讀。
第二可能是因為整個故事以女性觀點出發,故事的論述主題又是常常讓人立場一面倒的感情出軌事件,以至於身為男性讀者的我,常常無法順利找到投射的角色。

雖說這書一開始並不如我想像,但我還是挺開心地能讓《忠誠吾愛》成為我在2010第一本看完的書。就我來看,這書最大的特色就是「不到最後,你無法決定你喜不喜歡它/他/她。」

這「它」指的是「忠誠調查員」,在書中作者對於這個神秘職業的好壞對錯做了很多思辯與套論,我真心地佩服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原因是這「忠誠調查員」可以說是她在上一本書辛苦耕耘起的一個主題,這樣的主題/角色其實是可以有源源不絕的續集繼續「創作」的,就跟從前從前的「花系列」或其他類戲劇一樣,可以有忠誠檔案Ⅱ、忠誠檔案Ⅲ……但作者卻不然,反倒是讓女主角在這一集中陷入了自己跟自己在辯論的處境。
這一集一開始,就提到這一年半來,因為愛情,珍妮佛決定不再親自出任務,轉而開設霍桑事務所,由五位各具專業的手下分頭進行忠誠調查;但卻因為一些意外插曲,讓她陷入了是否要重操舊業的為難。「愛情」?「事業」?最終女主角是怎麼選擇的,是吸引著我讀到最後的最大命題。

另外,讓我在闔上書本之時,深受感動的,則是女主角在整個故事中的轉變。女主角小時候歷經父親背叛母親,因此很長一段時間的對父親及感情的不信任,造成了她對於忠誠調查這個工作的投入;但當她自己的感情生活出現了裂縫,她要如何讓自己站起來,渡過難關,甚至彌補看似永遠不會癒合的傷口?
一開始看似煙硝味濃厚攻擊性十足的故事,讀到了最後,才知道這根本就是個療癒系小說。讀著讀著,讀者的傷似乎也跟著女主角的傷一起被撫慰了。

最後,說說書中的男人,在作者的筆下男人幾乎沒有一個是好東西。究竟是男人天性愛偷吃?還是女人總是妒忌與猜疑?女人與男人之間,註定是一場永遠無解的戰爭?
還好人類的天性裡有種東西叫做「寬恕」。作者在主角面臨愛情、友情、親情統統瀕臨崩毀之際,為她安排了三個重要的男人情人傑米、好友約翰、父親傑克,故事結尾十分精彩,看他們如何相互拉拔彼此幫忙,讓男人女人在伊甸園外重修舊好,然後感謝上帝,原來男人與女人還是可以和平共處的。

關於兩性議題的作品我看得不多,不過看完《忠誠吾愛》我想我開始願意嘗試。或許可以相信這些所謂女性作家們的作品,筆下的愛情觀並不全然極端、偏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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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09最後一天,
再過幾個小時就要去跨年了!!
想想,部落格也應該要來跨年一下。
所以呢!!我就把今年寫過的書評統統挖出來,看了一遍。
決定,做個「不負責推薦書單」!!
挑了幾本書,入選的有:

《必需品專賣店》

首先要推薦的作品是皇冠在上半年推出的史蒂芬.金的《必需品專賣店》
推薦點有二
其一:篇幅超大但不無聊。有些小說「落落長」,但翻沒兩頁就令人昏昏欲睡,雖說很多都是佳作,但讀起來總是辛苦了;有些小說精彩緊湊,但是篇幅稍嫌短小,總是讓人讀起來有種不過癮的感覺。
其二:史蒂芬.金總能拿出讓人意想不到的東西,來滿足你聽故事的需要。
擅長恐怖驚悚的他,在這本作品中,出現了與以往不同的基調。大多數的作品中,故事令人意想不到的轉折、嚇人的橋段安排,是他最大的賣點,但在《必需品專賣店》中,作者除了展現這些說故事的技巧外,更多了一份看待人生的哲學思維隱含其中。
總而言之,史蒂芬.金又從他那神秘的布幕後面、倉庫裡頭,拿出了一個吸引人的貨品,保證讓你目不轉睛,愛不釋手。
你需要嗎?我想,是的。

《Et après 然後呢》

第二個要推薦的是今年才在台登場的法國作家「紀優.穆索」。作品:《Et après 然後呢》
這本書,薄薄的,讀完之後,心卻無比的重。
小說的結局,很精彩,不能說是空前絕後,畢竟我沒能讀遍所有小說,但實在讓我情緒再一次滿到了極點。有些小說或電影所帶來的悸動是只能感受一次的,這本就屬這一類。
當我翻到的最後一頁,我開始後悔為什麼要一直問「然後呢」,我討厭起作者,為什麼要把前面的劇情寫得那麼誘人,讓人忍不住想要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我討 厭作者把整部小說寫得如此明快,篇幅如此輕薄短小。他讓我想到人生就像這本小說,總是匆匆忙忙向前衝,唯有走到了盡頭,才知道自己錯過了多少;幸好小說戛 然而止,真實人生還在繼續。
Et après,小說《然後呢》看完了,我卻暗暗決定以後不要再一直把「然後呢」掛在嘴邊。
如果人生的道路必定朝著死亡走去,我又何必急著向前奔跑而去;活在當下、享受當下,真好。


《波西.傑克森》

自從哈利波特大紅特紅之後,我對於這類的少年奇幻冒險故事好像有點疲乏了,但今年看了遠流的《波西傑克森》第一集神火之賊,我對於這類型的小說又重新燃起了一點興趣。
本書的故事性高,讓人總是忍不住地想要知道故事的發展,篇章間的情節鋪陳也讓人印象深刻,就算是分段閱讀,總是可以在最短的時間接續上之前的進度。
十年前,哈利波特之所以吸引我,是因為他打破了「拯救世界」這個遊戲的傳統,原來,小孩也能拯救世界;這一次,波西則再次精彩地顛覆了這個遊戲規則,除了天才小孩能拯救世界,大人眼裡的過動孩子原來才是充滿能量的救世主。
作者寫出了很強烈的自己的味道,少了濃濃的嗆人的匠氣,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手作風」,感覺就像是這兩年最流行的創意市集的創意商品,清新脫俗卻又精緻不得了。

《鴨川荷爾摩》

日本作家部份,今年最愛的莫過於「萬城目 學」。
我總是把他的名字記憶得七零八落;但是他的作品,卻總是讓我留下極深刻的印象。或者說總是能讓我在閱讀與回憶之間建構起一些神秘的連結。
像《鴨川荷爾摩》,他蘊藏在其中的熊熊熱血,勾起了我以逐漸淡忘的大學社團回憶。那真是青春洋溢的年代啊~
除了青春,別出心裁的「奇幻」也是萬城目學作品的最大賣點,就鴨川荷爾摩來說,操控小鬼打仗是這本書的主要結構。在以往,「操控小鬼」總是讓人想到鬼片中,陰森森的 骨灰罈,用鮮血祭祀等等;但《鴨川荷爾摩》在我腦中浮現的是一大堆online遊戲,「荷爾摩」或許可以想像是真實版的「魔獸爭霸」吧。

《春宵苦短,少女前進吧!》

既然推薦了「萬城目 學」,當然也得推薦一下與其並稱「京大雙璧」的重量級新人「森見登美彥」。
在台登場作品:《春宵苦短,少女前進吧!》以大學校園生活當作撰寫題材,夜生活阿、舊書市集阿、學園祭阿、甚至連最近最熱門的「感冒大流行」都寫進書裡了,所以讀起來畫面感十足、一邊讀腦中不禁浮出很多畫面,也非常能夠觸動心裡的大學回憶。看完之後,忍不住要大喊:「我好想再回去念大學阿!!」

但是,難道只要搞笑,就能讓小說精彩嘛?當然不是囉。
我覺得書裡頭,作者除了荒誕不羈的想像力奔騰之外,其實在整體佈局上,作者也是埋了很多充滿巧思的伏筆,每個看似胡鬧一通的角色,背後都藏著「非他存在不可」的必要性。整本小說雖說分為四章,但這四個章節環環相扣,讓故事張力在結局時達到最大。

兩位怪才,同樣推薦。

《Golden Slumbers:宅配男與披頭四搖籃曲》

推理小說部份,首推「伊坂幸太郎」。繼去年電影「死神的精準度」在台上映之後,「伊坂幸太郎」一路竄紅,甚至成為高雄電影節主題之一,明年也有多部翻拍自其小說的電影即將上映。推薦他今年在台灣出版的《Golden Slumber:宅配男與披頭四搖籃曲》。
「Golden Slumbers」,第一次看到書名時,完全搞不懂這本書在寫什麼。不只是因為他是英文書名,就算有了中文書名—書名中譯為「Golden Slumber:宅配男與披頭四搖籃曲」—還是對於書的內容摸不找頭緒。不過這種將看似毫無關聯的字眼拼湊在一起的作法,正是伊坂幸太郎的強烈特色之一。《奧杜邦的祈禱》、《重力小丑》、《鴨與鴨的投幣式置物櫃》……盡是這類讓人搞不懂卻 又吸引人得不得了的書名。
看了書,不斷想到台灣的現況。這樣忽視人權的情形,台灣現況跟書中似乎很多地方都不謀而合。當一件事情發生,往往當事者的名字,甚至是身家背景都會在瞬間曝光,被眾人窺視,緊接著無論是誰都可以來對他進行評論與審判,或者一大堆似是而非的傳言馬上以難以想像的速度傳播開來。
這些發生在小說中的事情,將隨著書冊的闔上被淡淡忘去;但我們身處的環境卻是無法逃脫的。讀完「Golden Slumbers」,像是打了個瞌睡,做了一場美好的夢,睜開眼睛,等著我們的是真實的世界。
伊坂幸太郎用他一貫的明快的文字風格,及不拖泥帶水的情節轉換,給我一個好故事,緊接著交給我們的卻是一個很有份量,極為深刻的課題----「一旦狂風暴雨來襲,人們如何穩住手腳,思考什麼才是正確的作法?而不是 只能隨著騷動起舞。」

《餡餅的祕密》

推理小說,除了嚴肅懸疑之外,今年有部作品出奇招,加入了「可愛」的元素。推薦《餡餅的祕密》。
雖說小孩當偵探也不是破天荒頭一遭,像是少年偵探江戶川柯南,在漫畫世界裡也是雄霸一方?只是……這柯南雖然外表是小孩,實際上卻已經是個高中生了,更何況他有阿笠博士在背後撐腰。
但這芙拉維亞在故事裡卻是不折不扣的十一歲可愛小女孩,只憑著在科學上自學的基礎,以及對於探求真相的熱情,她在故事裡頭騎著她心愛的腳踏車葛拉蒂斯(連腳踏車都取名字,可以想見這小女孩有多麼可愛了。)奔馳在村子中,到底要怎麼拯救這個家呢?
這樣說起來,好像這是一部推理情節很重的小說;但想想,其實跟我在看其它小說時的感覺是很不同的:看著故事發展,雖然心裡頭也是替主角們緊張,也會很想知道到底真相是怎樣,但似乎多了一些其他的樂趣,我想那是看一個小孩忙裡忙外的童趣吧。

如果喜歡推理,推薦來嚐嚐這一道清新可愛的小說啦。
如果喜歡兒童題材的小說,更是別忘了來跟這小說中的小女主角一同騎車狂奔一下吧。

《在自己的星球裡作夢》

在推薦完一輪我最常閱讀的「翻譯小說」之後,
最後一本要推薦的作品,不是翻譯,更不是小說。

推薦自轉星球在年終出版的「在自己的星球裡作夢」。
自轉星球在社長黃俊隆的堅持下,一人微型創業,獨自走過5年,出版了15本書,更是一手捧紅了部落格作家彎彎,也為蕭青陽、孫大偉、聶永真等人出版了極為精緻的個人作品。
《在自己的星球裡做夢》記載了這些創意與創新背後不為人知的故事。
這幾年下來,《日常VS荒島的一天 - 30位傳播創意人現實與理想的一天》、《原來,我的時代現在才開始-蕭青陽:得人如得魚的唱片人生》、《不如去流浪》、《孫大偉的菜尾與初衷》…….陸續攻佔我的書櫃,每每讓我帶回家之後,總是愛不釋手地賞玩許久。
這些書,不僅是內容文字好看,整體設計印刷裝幀更是一絕,每一本幾乎都是挑戰印刷及出版極限。
每次把這些書捧在手上,都在想「這間出版社真的只有一個人」嘛??
今年底,自轉五歲了,社長終於推出自己的作品,還辦了書店講座、紀念演唱會。真是熱血到一個不行。

寒冬裡最需要熱血與熱情,就跟著黃俊隆一起做夢,一起High進2010!!!


新年快樂!!明年一定要繼續一樣熱血、一樣愛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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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認為重要的東西,要自己維護。」
「萬城目學」又來了!!我超愛他的……
他是誰?他是寫出《鹿男》跟《鴨川荷摩爾》的日本天才型年輕作家。
繼以京都為舞台的《鴨川荷爾摩》,以及奈良的故事《鹿男》之後,這次大阪城成為了這次小說《豐臣公主》的「故事舞台」,喔~~我想甚至可以稱為「舞台主角」了。

話說,在歷史悠久的大阪城地底下,原來有個埋藏了四百年的驚人秘密.....(小說文案是這樣寫的。)
在小說中,作者拿日本的大阪城歷史大作文章。「一六一五年,覬覦天下的德川家康,攻陷豐臣秀吉的遺孤秀賴及其母親淀君死守的大阪城,殘酷地把大阪城燒成了灰燼。」。大阪城的町人們因為不滿德川家在大坂之陣的所作所為,所以偷偷地把僅存的血脈豐臣公主藏了起來,也就是王女。並且在明治政府成立之時,與官方簽訂了合約,確立了這個藏在國家中的國家「大阪國」的存在。這「大阪國與守護王女的任務」也成了所有大阪男人心中的秘密。

所以,「從很久已前,這個國家裡就另外存在著『大阪國』這獨立的國家。」
這大阪國,其實也沒有什麼具體作為,甚至連王女都不知道自己是王女,這兩個政府一個在地上、一個在地下,長久以來也都相安無事。
直到三個來自會計檢查院的調查官來訪,他們因為對於一筆長期撥到大阪地區的高額國家經費感到懷疑,所以開始對一個名為「社團法人OJO」的不明組織展開調查,結果引發了一場前所未有的巨大風暴:「關西第一大城」大阪,所有商業活動停止、大眾交通工具停駛、偷拐搶騙等非法行為全部暫停、歷史上的這一刻,大阪全面停擺!

的確。「把那麼天大的秘密藏在心裡,要不瘋狂也難。」
去年,有本很酷的書叫做《微國家:獨立建國的簡易操作手冊》,當時我就想在一個國家裡頭在建立另一個國家,這念頭的確很酷;沒想到《豐臣公主》裡,這國家更酷,竟然是舊的國家跟新的國家簽約,成為地下國家。
真不知道作者的腦袋到底是怎樣了?不過的確讓人佩服也好生羨慕。
一方面,羨慕日本有這樣的天才作家,能夠寫出被譽為他的「關西三部曲」的這三部小說,看著小說總是讓我超想實地去走走的,也算是一種另類的觀光行銷吧。哪天也來個人幫台南古城說個好聽的傳奇故事吧。

另一方面,看著作者以日本的近代歷史為素材,把故事說得如此有趣,讓我想起台灣的近代史,怎麼充滿了悲情,說起來總是得東遮西掩,有一大段史實甚至曖昧不明,到現在都還扯不清。
在很多人的心裡,「台灣」這兩字算不算得上國家,都得討論一番!更何況要去扯國家中的國家了。

這麼一說,好像把這小說說得嚴肅了;作者厲害之處,便是在看似嚴肅地不得了的「國家大事」基礎上,擺進了一堆令人哭笑不得的角色。
看賣大阪燒的大阪國總理如何支撐起整個國家?
看一心想成為女生的小男主角要怎麼協助總理爸爸?
大家賭上性命保護的王女卻是個衝動得不得了的恰北北?
前去調查國家經費的調查員,擅自報警逮捕王女,卻把自己也關了進去?
……這日本政府和大阪國政府的政治角力,到底是機關算進的大陰謀,還是一場荒謬至極的鬧劇?
作者時而條理分明地述說著日本歷史,時而讓故事情節瘋狂發展,加上帶點神經質的文字,不斷刺激著我的腦袋,不斷在看書期間飄出各種狂想。
而故事的高潮結尾極具戲劇張力,讓人也不禁跟著情緒沸騰。
最後還要讓整個故事,讓整個大阪城重新歸於平靜,讓整件事從所有人的記憶裡消失,更是一絕。

萬城目學,你又成功地在我心中攻下了一城。
豐臣公主守護任務,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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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的《鹿男》心得:《鹿男》,有一種能讓讀者彷彿回到童年的魔力
《鴨川荷摩爾》心得:《鴨川荷爾摩》,看一群身上披覆了寓言的北國少年,血裡流竄著遠在古老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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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變得好冷,我還沒習慣英國的冬天,冰霜彷彿飄在空氣裡,假如站著不動太久,就會被寒意舔舐;冷風總是窺視著尋找潛入衣物,擁抱人們的機會」

這兩天,大家最常掛在嘴邊講的一句話,大概就是「好冷」。這麼冷的天,幫自己泡杯熱呼呼的咖啡或茶,挑一本好看的小說,窩在暖暖的被窩裡細細地品嚐,是再享受不過的生活了。
而這時候,最適合的莫過於是能夠撫慰人心的療癒系作品了。
呵呵~~沒錯,這幾天捧在手裡讀的,便是一部把我的心暖得熱烘烘的療癒小說《早安,陌生人》。

三采繼《我的孤兒寶貝》、《晚安,美人》之後,再度推出非裔英籍作家桃樂絲‧庫姆森 Dorothy Koomson,在台灣的第三部作品《早安,陌生人》。

《早安,陌生人》延續著作者擅長的感人風格,描述一個為了揮別傷心與陰霾,從澳洲搬回英國的上班族女郎,坎德拉的故事。但女主角的新生活,並非如她自己所想像地歸於平靜。
一切的故事要從她承租到的房子說起:原來,這房子的男主人正面臨著婚姻的挫敗,遭逢妻子離去的善良房東凱爾與一對純真的雙胞胎兒女雅克遜與桑摩,闖進了她本來希望重新開始的生活;
而對妻子離去的凱爾和突然失去媽媽的桑摩與雅克遜來說,坎德拉的出現,也激發了一些令人難以預料的結果。
四個人之間的關係,不但是坎德拉成了他們的心靈依靠,坎德拉也發現自己已深深依賴著他們……

「恐懼像是受到驚擾的蝙蝠,從我體內翻湧而出,化作一片厚實的黑色皮翼,困住所有的感知。」
那麼故事自此結束,公主王子開始了幸福美滿的生活嘛?
如果是這樣,我想我應該會把書丟進垃圾桶裡,而不是拿來與人分享。
故事到了後半部,峰迴路轉,令人心碎恐懼的,一一浮現……。
然後讓人期待著作者如何讓這一切得到解放與救贖!?

對我來說,故事要能達到真正的療癒,不是童話般的浪漫故事;應該是要能把心底深處的問題/恐懼挖掘出來,然後再細細撫平,方能達成最大的療效。
而在《早安,陌生人》裡,作者便是如此。
作者在寫作結構上,在敘事上從坎德拉與凱爾一家人碰面開始,依照時間順序娓娓道來,讀起來輕鬆易懂;但在此基礎上作者巧妙地將「過去往事」穿插在期間,適時地將坎德拉與凱爾過往的遭遇慢慢地透漏出來。
讀者隨著書中的兩人相互窺視刺探對方的生活,跟著他們一點一滴了解彼此過去的一切,包括好的壞的。
一路展開的「現在」與慢慢顯露的「過去」,像兩條顏色迥異但緊緊纏繞的繩索,將這兩家人的命運綁在一起,而讀者也不知不覺地被編織了進去。

「你愛過的人才知道要如何打中你的痛點。他們知道你心中最柔軟的角落在哪;……他們知道怎樣的傷痕一輩子也治不好。」
原來,坎德拉與凱爾都有著一段難以向外人說起的家庭辛酸血淚。當讀者一股腦地跌進了作者的字裡行間時,自己也像心頭被開了個口子,生活裡的那些挫折難過便像膿似地汩汩流出。
最後,再隨著故事裡的主人翁們,慢慢地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出口。讀者自己的傷也才能慢慢癒合,然後真正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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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THE SWEETNESS AT THE BOTTOM OF THE PIE》(派底層的香甜)這個名字怎麼看都像是本食譜。


只是,這藏在派裡的香甜竟然變成了殺人的兇器?
故事裡的大宅院,廚子媽媽總是做好了派,但是一整家子人總是不捧場,這一天,夜裡來了個陌生人,隔天派少了一塊,而陌生人竟然在小女主角芙拉維亞面前死去,這死者是因為吃了派被毒死的嘛?兇手到底是誰?…….爸爸被收押,爸爸的貼身男僕多格也有嫌疑,只有十一歲芙拉維亞也湊一腳跑去警局自首。

一個原本平靜無波的莊園,因為一個陌生人的造訪,牽扯出了一段深藏數十年的恩怨,造就了這一場看似鬧劇的精彩故事,一個一個的秘密被年僅十一歲的小女兒一一解開,這書名到了台灣,也順勢地改成了《餡餅的祕密》。

有人會說小孩當偵探也不是破天荒頭一遭,君不見少年偵探江戶川柯南,在漫畫世界裡也是雄霸一方?只是……這柯南雖然外表是小孩,實際上卻已經是個高中生了,更何況他有阿笠博士在背後撐腰。
但這芙拉維亞在故事裡卻是不折不扣的十一歲可愛小女孩,只憑著在科學上自學的基礎,以及對於探求真相的熱情,她在故事裡頭騎著她心愛的腳踏車葛拉蒂斯(連腳踏車都取名字,可以想見這小女孩有多麼可愛了。)奔馳在村子中,到底要怎麼拯救這個家呢?

這樣說起來,好像這是一部推理情節很重的小說;但想想,其實跟我在看其它小說時的感覺是很不同的:看著故事發展,雖然心裡頭也是替主角們緊張,也會很想知道到底真相是怎樣,但似乎多了一些其他的樂趣,我想那是看一個小孩忙裡忙外的童趣吧。
精彩的故事情節常常讓讀者忘了「她」只有十一歲,我想這件事作者一定老早就設想到了,所以在故事中三不五時,作者就會設計一些小孩才會發生的情節,
譬如小女孩在姊姊的口紅裡加了有毒成份,惡整姊姊的心情幾乎貫穿了整個故事,
又譬如裡頭有一段實在太爆笑了,是這樣寫的:我記得菲莉曾經給黛緋和我這樣的忠告:「如果有男人要對你們不軌,就踢他的卡薩諾瓦然後快跑!」雖然當時聽起來好像很有用,問題是我不知道卡薩諾瓦在哪裡。
這一段出現在挺後面的,當我看到這裡時,我在想這作者是不是越寫越興奮了?要不就是他平常的幽默感就經常呈現滿溢的狀態,他筆下的小女孩怎麼呈現了極端的聰明甚至小小的邪惡,卻又純潔到一整個不行。

總之,這《餡餅的秘密》絕對不是食譜,也保證其中精彩程度一定超過做甜派的食譜,喔不,是遠超過千百倍。
如果你喜歡推理,推薦來嚐嚐這一道清新可愛的派,喔~是小說啦。
如果你喜歡兒童題材的小說,更是別忘了來跟這小說中的小女主角一同騎車狂奔一下吧。


挪威版「餡餅的秘密」宣傳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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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看完有將近一個月了吧。只是遲遲未能將心得落成文字。
它叫「血之罪」。

還記得剛看完書的那天,心情沉甸甸地,闔上了書,當下決定改天再寫。
這一擱,就是好些日子過去了。並不是不想,而是不能阿……

先說說書的內容吧。如果以分類來說,這是一本推理小說。
小說故事要從一名冰島的獨居老人在自己家中被人殺害開始說起。
這本書在出版之前,由小說翻拍的電影「冰島犯罪現場 」在兩年前就已經在金馬影展露臉過了,所以一開始收到這本書的試讀書稿時,上頭印的就是《冰島犯罪現場》這個名字,乍看之下,覺得這書名未免也太沒創意了,難道是怕讀者不知道作者是冰島人嘛?還硬是在書名上標上「冰島」。
隨著小說進行,才知道這「冰島犯罪」是有玄機的。
原來所謂的「冰島式謀殺」,就是兇手完全無意遮掩,既不會對線索動手腳,也不會刻意隱瞞證據,也就是說這個推理故事,一點也不需要傷透腦筋,因為故事裡頭一開始的命案現場,很明顯留有幾個線索:「死者打開大門、邀請訪客進屋、或至少領他走進客廳。他或許認識訪客,但也不一定。攻擊他的兇器是菸灰缸,狠狠重擊,接著兇手迅速離開,沒關上大門。就這麼簡單。」

如果故事正如書名,一點也不懸疑,那還能叫「推理小說」嘛?
在這一切看似平常的命案裡,唯一的疑點是被害人屍體上,被放了一張寫著「我是他」的字條。
字條代表了什麼意義?引發了刑事偵查隊探長厄蘭德的懷疑,開始對死者的背景展開調查,最終發現這宗命案竟牽扯到了一個深藏了數十年的秘密。

而警探手裡的另一個案子,以及他自己看似永遠搞不定的父女關係,在作者的安排之下,最後通通盤根錯節巧妙地交織在一起,成為一個好看得令人不想闔上書本的故事,這故事卻又黑暗地令人想要趕快把他趕出腦海。
原本覺得冰島很遠,原本以為謀殺案只會出現在社會版上。但讀小說卻是讓這些情境悄悄地深深地潛入了讀者的心。正如書中的這段話說:
「你以為你能長期武裝,可以遠遠看著跟你無關的壞事發生,保持理智。可是你根本無法保持距離,也沒有武裝,沒有人那麼堅強。憎恨的情緒不停冒出來,就像潛伏在你心裡的邪惡,除非你相信這些壞事就是人生,你才有辦法平靜,因為你已經忘了一般人怎麼生活。」

其實,我心裡是不願將他單純歸類在「推理小說」這樣的類型當中的。
因為小說精彩的部份,除了最後真兇出現時的破案心情外,更重要的是書中每個角色之間的情感糾葛,我很少看到親情這個主題可以在犯罪小說中,被如此深刻地敘寫。
後來正式的書名《血之罪》,道破了這小說裡的罪,與血緣脫不了關係。
雖經過了這陣子的沈澱,再回頭翻閱,這些熟悉的文字,描繪出一個已經知道結局的故事,但我終究無法正確說出「犯罪的是誰?」
「冰島犯罪現場」,可不是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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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之罪 Myrin
* 作者:安諾德.英卓達尚
* 原文作者:Arnaldur Indridason
* 譯者:蔣宜臻
* 出版社:皇冠
*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16日

電影海報:
參考閱讀:(灰鷹巢城:冰島的犯罪傳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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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剛過,那天本來沒打算回家的。後來,剛好有朋友的順風車搭,想想就回家團圓了。
臨時成行,也沒帶啥行李。不過精神糧食是一定得有的。這一次帶著的是《暗月召喚-幻形者》。中秋節看這小說,真的特別有味道!!!


「被狼人咬到的人並不會變成狼人,這和一般民間流傳的說法有出入。事實上,除非被害人受到相當嚴重的攻擊,已經在垂死邊緣,狼人的超能力才能進到被害人的免疫系統。...」
《暗月召喚》,描寫的是狼人的故事;《幻行者》,指的是故事裡的主人翁瑪西蒂(Mercedes),或叫瑪西。
所謂幻行者呢,書裡是這麼說的:
「行者」這個名稱衍生自「剝皮行者」。傳說在美國西南方的印第安部落,有一名女巫利用動物的毛皮,變身為土狼或其他動物,然後四處散播疾病致人於死。後來的白人移民誤將這個名稱用來泛指所有的土著變形者,並沿用至今。
而瑪西的「特殊專長」,正是可以隨時變身成土狼。
嗯。前情提要講太多了。
因為,總覺得這種書對我來說,最有趣的,莫過於作者如何設定筆下的奇幻世界。而這本《幻行者》系列,真的,挺顛覆的。在整本書裡,妖精、狼人、吸血鬼、滿場跑,在作者筆下,這些非人族類,其實本來就隱藏在人類了社會裡,只是因為科技越來越發達,監視系統越來越高明,逼得他們不得不一一現身。在這樣雨人類長期混居的情況下,書裡頭的角色們,不只是有其種族的特色,更是每個都充滿了人性。就算是狼人,也有衝動型,和善於控制狼性的高手。
我想,不斷在書中看到,作者顛覆一般民間流傳說法,實在是很過癮。

「..也就是說,受害者要是倖存,就會奇蹟似地復原得很快速,然後在下一次月圓的時候發現原來自己並不是『真的活下來』--因為他已經不一樣了。」
來說說故事主軸,故事由瑪西的角度敘述。
主要故事軸線發生在,瑪西的狼人老大鄰居,亞當家。
亞當家遭到一群來路不明的狼人闖入,女兒潔西遭到綁架,亞當身受重傷,前幾天剛認識的年輕狼人麥克更是當場慘死,屍體被丟在瑪西家門口。
而女主角瑪西不接受威脅,她決定要為麥克報仇、救回潔西!自此展開了一冒險救援之旅…….
話說,作者的說故事功力實在很厲害。
故事裡,主角們東奔西跑,還要穿梭在各種族之間。愛情、友情、文藝戲、武打戲齊發,時不時還要來個女主角心裡的O.S.,例如「這就是所謂的吸血鬼的角力競逐,我心想,不管是人類、狼人或吸血鬼都一樣—只要三個以上湊在一起,就會開始勾心鬥角。」
如果,小說可以比擬為電影,大概是該說作者場面調度功力一流吧。

狼人要十五分鐘才能變身完成,而且過程相當痛苦,所以才如此刻骨銘心。
我總是在闔上一本好看的小說之後,有一種掙扎。
掙扎他該不該有下一集。
有些小說,你總是會想要看到後續發展。但,如果他果真是一系列的超長篇,又是另一種煩惱了。
因為,那表示得在腦袋裡頭清出一塊空間,放進讓下一本出現在你眼前的心理準備。
而我覺得,我已經把空間清出來給「幻行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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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生活呈現一種忙亂到快要爆炸的狀態。
一切的一切都好像脫軌的列車,衝出了原本看似穩定而美好的軌道。
但是有些該做事的還是依舊進行著,例如:看書。


最近翻看著的小說是《REPLAY重播》,說是新書嘛?
其實他已經是本暢銷20年的經典之作了。只是之前在台灣無緣看到譯本。
但,這個題材的作品早就滿坑滿谷地充斥在小說、電影世界裡。
如果你喜歡《蝴蝶效應》、《時空旅人之妻》、《班傑明的奇幻旅程》……想必你一定對這本《REPLAY重播》也會愛不釋手。
沒錯,他是本「時空旅行」小說。

對了,我剛剛是不是說過他不是新書、而是經典?
所以,翻著翻著會覺得「咦~~這喬段好像在哪看過?咦~這個設定跟哪部電影好像……」。不用懷疑,這不是抄襲,而是他深刻地影響著後世作品的具體證明。

故事描述43歲的電台記者傑夫時死於心臟麻痺,穿過一陣黑暗醒來時,發現自己回到了18歲。每件事看起來都跟原來一樣,卻又有點不同了,而那個最大的差異是他自己。他帶著未來25年的記憶,他知道每屆職棒世界大賽的結果、賽馬的冠軍得主,甚至知道華爾街哪支股票即將大漲,然後,他讓這一生的自己擁有財富、以及蒸蒸日上的權勢,以及另一個妻子和女兒。並且努力地維持自己的心臟健康。……
接著,他又再次死於心臟麻痹……
接著,他被黑暗與尖叫聲包圍。有雙手緊緊抓住他的右手臂,指甲戳進他袖子的衣料。他又回到了一九六三年,一切又重頭開始。
他陷入了一個無窮迴圈裡,不斷地贏得他新的人生,也見到自己上一生努力贏來的一切灰飛煙滅。

讓我想到了五月天有首歌叫《如煙》,裡頭有一段歌詞是這樣的:
有沒有那麼一個明天 重頭活一遍 
讓我再次感受曾 揮霍的昨天
無論生存或生活 我都不浪費 不讓故事這麼的後悔

翻看著書,耳際是反覆播放的音樂。於是我懂得了作者想討論的根本問題:「如果人生可以重來,而你已經知道自己過去犯下的錯誤,你會怎麼做?」
我們總是想著,如果時間可以重來,我一定會如何如何,或者肯定不要如何如何…….,但就算如此,誰能保證如此自己就不會後悔呢?

後來,傑夫遇到了跟他有相同命運的潘密拉。傑夫與潘蜜拉在無數次重生中重逢、相愛、分手、生離死別,共同築起同屬於彼此的生命旅程,卻也發現到,他們每次重生開始的時間變得越來越晚,也就是說每次醒來的時間越來越接近死亡。
眼看就要走出這個無窮迴圈,主角們心裡該是開心?還是悲哀?或者能有其他解決方式呢?

我只知道,
看完之後,我希望時間重來,而作者能給我一個不那麼痛苦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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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看完的是《血色童話》,是大塊文化的子品牌「小異出版」發行的書,作者是約翰.傑維德.倫德維斯特。他是個瑞典人喔,而且這是他第一本小說。
為什麼特別要提到作者是瑞典人呢?因為這是我看的第一本「瑞典書」。
我對「瑞典」唯一的想像,就是那是個冰天雪地的地方,一個我彷彿一輩子都不可能到達的地方,原本以為那裡的文學作品,想必也是冷僻到不行,或者調性也是走理性與冷靜的路線;但,《血色童話》完全顛覆了我的想像,這個作品根本就整個充滿了暖呼呼的人性與血性啊!!

厚達五百多頁的小說裡有好幾組的角色,對我來說,作者在描寫這些角色時的厚實度,幾乎每一群人都可以撐起一個好看的小說,但故事總是有個主軸,就姑且稱主角吧。
一個是父母離異、在學校又每天被同學欺負的男孩奧斯卡,在面對生活重重壓力下,他的抒壓之道竟是偷東西,以及蒐集每天報紙上恐怖的社會案件,然後到樹林裡幻想自己是這些案件中的殺人魔。在很多人眼中,就是個怪小孩。但相較於另一個主角,奧斯卡正常的程度就跟人得呼吸一樣正常。
另一個主角,依萊,外表看起來只有十二歲,「黑色頭髮及肩,一臉圓圓的臉,小小的鼻子。真像《家庭週刊》裡那些紙娃娃,太—漂亮了。」但她總是晝伏夜出,總是在寒冷的天裡穿著極少的衣服,彷彿一點不怕冷似的,或者說,的確,她一點也不怕冷,因為她是個以孩子軀體活了兩百多年的吸血鬼。

沒錯,這是個吸血鬼小說;但,又不那麼像我讀過的那些關於吸血鬼的小說、電影。
不是小時候看到的那種Β級恐怖片,就是一群人被鬼追,最後吸血鬼被用桃木樁釘死的那種。一點都不是。
也不太像經典電影《夜訪吸血鬼》,《血色童話》的故事推展快速很多,結構也比較龐大、完整,而且軸線明顯不同。
更不是最近風行的《暮光之城》的那種人鬼殊戀。

那《血色童話》的特色到底是什麼呢?或許是蘊藏在故事底下的「人性」吧。老實說,我在看的過程中,常常忘了「吸血鬼」這個元素。
因為小說中那些精彩的對於人與人之間的描述,吸引我的程度遠勝於,建構在於「害怕吸血鬼」這件事上的恐懼。當然其中還是有好幾段令人驚心動魄的場面,比方說到了尾聲,有一段在描述一個叫做湯米的小孩被關在地下室中,而和他一起待在那裡的,是一個恐怖至極的怪物。(唉呀~太怕破梗,這樣描述真是模糊到家了。)。

但,真的,讓我看著書忍不住喘起大氣的反倒不是這些恐怖的橋段,而是一段一段感人之深的情感敘寫。比方說,在奧斯卡知道依萊是吸血鬼之後,他決定繼續跟依萊如往常互動,當他走到依萊家門口時心裡想著的是「他怕的不是她真的變成吸人血以活命的怪物,不是,他怕的是她會將他推開。」;或者當依萊跟奧斯卡說她已經活了兩百多年了,但看起來總還是像十二歲時,奧斯卡說:「妳想不透為何永遠十二歲,是因為你只有十二歲。」
這些看似平常的敘寫,放到了一個小孩跟吸血鬼的關係上,讓我喘不過氣的大概有兩個因素。一是小孩之間的無邪,那份純純的情感流動,這樣的關係竟不隨著身份的轉換而改變;試想這個情境如果換成大人世界,不用說是「吸血鬼」了,就算是把「吸血鬼」換成各種簡單的身份,如「窮人」、「病人」……都難保原本的情感依舊。
再換個角度想,或許奧斯卡並非不怕,而是他身處的現實環境,竟比「吸血鬼」更令人不能忍受。無力面對他的母親、嗜酒成性的父親、學校裡那些總是找他麻煩的同學,一層又一層的壓迫下,唯有靠著讓自己在想像世界裡成為另一個壓迫者才能平復他的傷痛。如果有人說「人比鬼更可怕」,我想這句話在這裡的確是成立的。

出版社說:「與其說《血色童話》是一本恐怖小說,不如說它是一本以鬼魅和血腥包裝的純愛小說。」
但,這豈只是「純愛」可以形容,那是「人性」啊~

最近喜歡邊聽歌邊看書。還喜歡幫看著的書,找一首主題曲,或一段相稱的歌詞。
《血色童話》這個恐怖故事,卻讓我想用一首很溫柔的歌來詮釋,是張懸新專輯裡的〈Love,New Year〉。這段歌詞是:
「整個世紀末,人們都曾聽說,
關於一個角落裡的故事
山河併肩坐著,各自聆聽幸福的聲音
我是瘋狂的,而你慈悲
我是綻放的。妳是玫瑰」


如果童話裡的王子與公主最後總能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那奧斯卡跟依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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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經歷過我所經歷的事情的人,一定覺得我看事情的觀點很奇怪。
瞬間的事情用很多很句子來描述,許多年的時間可能只有幾行,甚至不到幾行。
香氣比某些人的意義還重大,而一朵玫瑰花得到的比我多年職業生涯更多的細節描述。
或許我們的回憶就是這樣欺騙我們。」


終於看完《巴斯特的耳朵》。
看完的瞬間,幾乎是要大口喘氣才能平緩情緒跟心跳的。
整本書的架構是一個老太太的日記,或說是回憶錄吧。
始於他的小孫女當作生日禮物送給他的一本日記本,封面印著玫瑰的那一種。

落筆的第一頁便寫到:「我在七歲的時候,決定殺死我的母親。一直到十七歲,才實現這個願望......。」
書裡的書寫時間橫跨六月到八月,故事中主角伊娃用他的文字,交錯著她的現實生活與回憶,在書頁上描繪出了一個駭人的成長故事。

日記裡,描述她自小與母親關係惡劣,自她有記憶以來,母親從來沒有照顧過她,甚至是一個小小的擁抱也吝於施捨。母親永遠打扮光鮮亮麗,熱中與人交際,然而對伊娃就是不理不睬。不管她如何討好,母親還是不多看她一眼。
漸漸地,伊娃發現自己的性格中的黑暗面與陽光面,平常她以聽話乖順的一面面對這個世界,但心底有另一個聲音悄悄地告訴她如何武裝保護自己,並且進行他的報復計畫。
在她決定要殺死母親、到他真正實現願望之間,堆砌著許多的往事,
書名《巴斯特的耳朵》,指的是伊娃在小時候,將居處附近一隻叫巴斯特的狗誘殺後,將耳朵裝在一個布袋裡,藏在枕頭底下,成為他唯一說話的對象。

但之所以說駭人,我指的並不是這些看似殘忍的情節,而是小說中對於人性的真實刻劃,人的委屈、良善、以及黑暗的報復,都赤裸裸地呈現。

闔上書頁,我撕下了之前在心裡貼上的「驚悚小說」的標籤,過程中的這些念頭,不過就是來自一個缺乏疼愛的孩子,自己跟自己的拉扯。
如何從「為什麼我忘記布列塔給我的教訓,愛人的人永遠是輸家?」走到「付出愛的人不一定永遠失去。失去最多的人是沒有愛的能力的人。」那是一段漫長而艱辛的路程阿。

故事是虛構的,但那波濤洶湧的情緒卻是真實的。
但,我想這些洶湧的情緒,大概還是因著這些精彩的故事而起的吧。
看著書籍介紹說:「瑞典評論界還創造了「恩尼斯坦式風格」(Ernestamian)這個字眼,來形容她作品中帶著詩意描述內在外在對話,交錯於現實是虛幻間的書寫風格。」
我想著這個第一次在台登場的女作家,瑪莉亞.恩尼斯坦 Maria Ernestam,果然是不可小覷。我會開始期待他下一部作品。

另外,讀到後半之後,腦海中耳朵裡盤旋著的都是,五月天的「如煙」。


這歌詞,是量身打造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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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煙》
詞:阿信 曲:石頭

我坐在床前 望著窗外 回憶滿天
生命是華麗錯覺 時間是賊 偷走一切
七歲的那一年 抓住那隻蟬 以為能抓住夏天
十七歲的那年 吻過他的臉 就以為和他能永遠

有沒有那麼一種永遠 永遠不改變
擁抱過的美麗都 再也不破碎
讓險峻歲月不能在臉上撒野 讓生離和死別都遙遠
有誰能聽見

我坐在床前 轉過頭看 誰在沉睡 那一張蒼老的臉
好像是我 緊閉雙眼
曾經是愛我的 和我深愛的 都圍繞在我身邊
帶不走的那些 遺憾和眷戀 就化成最後一滴淚

有沒有那麼一滴眼淚 能洗掉後悔 
化成大雨降落在 回不去的街
再給我一次機會 將故事改寫 
還欠了他一生的 一句抱歉

有沒有那麼一個世界 永遠不天黑 
星星太陽萬物都 聽我的指揮
月亮不忙著圓缺 春天不走遠 
樹梢緊緊擁抱著樹葉 有誰能聽見

耳際 眼前 此生重演 是我來自漆黑 而又回歸漆黑 
人間 瞬間 天地之間 下次我 又是誰
有沒有那麼一朵玫瑰 永遠不凋謝 
永遠驕傲和完美 永遠不妥協
爲何人生最後會像一張紙屑 還不如一片花瓣曾經鮮豔

有沒有那麼一張書籤 停止那一天 
最單純的笑臉和 最美那一年
書包裡面裝滿了蛋糕和汽水 
雙眼只有無猜和無邪 讓我們無法無天

有沒有那麼一首詩篇 找不到句點 
青春永遠定居在 我們的歲月
男孩和女孩都有吉他和舞鞋 
笑忘人間的苦痛 只有甜美

有沒有那麼一個明天 重頭活一遍 
讓我再次感受曾 揮霍的昨天
無論生存或生活 我都不浪費 不讓故事這麼的後悔

有誰能聽見 我不要告別
我坐在床前 看著指尖 已經如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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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看書,更喜歡逛書店。
喜歡在櫃上成千上百的書堆中,翻找那本等著我發現的書。
更喜歡只是走走逛逛,看看最近有什麼新書。
每次看著新書靜靜地躺在書店的平台上,總是要忍不住地多看兩眼。多看兩眼,書封設計阿、千奇百怪的書名阿、甚至連書腰的推薦語都愛看。

有種文案,其實我是不愛的。
那是把書拿來跟其他書相比,什麼「比追XX的孩子更動人阿」……,或者把拿另一個作者來吹捧新人作家,「史X芬.金的接班人」……巴拉巴啦的。
但是,最近這本日本小說的文宣品,第一眼就讓我笑了出來--「與(《鹿男》作者)並稱「京大雙璧」,重量級新人森見登美彥終於登臺!」。

這絕對不是說,這句話有多好笑;而是,出版社也太可愛了。
推了一個新人「森見登美彥」,怎麼會拿另一個在台灣也才出現沒兩三年的作家「萬城目學」來宣傳。我想,很多人看到這句文案,肯定頭上冒出了一堆的問號。

不過,我不得不同意,這兩個日本新銳作家,還真是寶一對。
針對萬城目學,我之前讀過他的「鹿男」,實在也是推薦的不得了。就不多說了。

今天要來說說,號稱【不正經天才作家】的森見登美彥。在台最新作品,《春宵苦短,少女前進吧!》。

對我來說,光是這個書名,就怪到一個不行。書都還沒翻開,濃濃的不正經氣息已經迎面撲來。

更別說,小說劈頭就說:「這不是我的故事,是她的故事。」這到底在搞什麼鬼阿?什麼你的故事我的故事的。
原來,這小說出自一個人的手筆,卻是以兩個人的視角交錯進行。

簡單來說呢,這是一個充滿濃濃愛意,卻註定要不斷被笑聲給淹沒的求愛小說。

話說主角是個純情宅男,對學校社團的黑髮學妹一見鍾情,更自稱是「黑髮學妹的背影世界權威」;而學妹卻是個傻呼呼的電波系少女,在學長的窮追爛打之下,竟然只覺得:「怎麼一天到晚巧遇學長?」。
這對青春無敵的少男少女的求愛追逐戰,就在京都這個舞台上展開,書中橫跨四季,穿梭在「春天夜晚的熱鬧酒街」、「夏季午後的舊書市集」、「秋天熱鬧失控的學園祭」、「冬日感冒之神活躍的河原町」。
這當中,還有一個比一個怪的各路英雄,陸續登場,自稱「天狗」可以漂浮在天空的奇異男子、住在華麗三層電車上有錢到難以置信的怪老人「李白」,還有以蒐集研究色情作品為人生目的的「閨房調查團」、還有「舊書市集之神」、「內褲大頭目」……讓這首浪漫曲搖身一變,成了求愛狂想曲,原本的愛情故事裡增添了幾分奇想,也奠定了這本書與眾不同的基礎。

因為以大學校園生活當作撰寫題材,夜生活阿、舊書市集阿、學園祭阿、甚至連最近最熱門的「感冒大流行」都寫進書裡了,所以讀起來畫面感十足、一邊讀腦中不禁浮出很多畫面,也非常能夠觸動心裡的大學回憶。看完之後,忍不住要大喊:「我好想再回去念大學阿!!」

但是,難道只要搞笑,就能讓小說精彩嘛?當然不是囉。
我覺得書裡頭,作者除了荒誕不羈的想像力奔騰之外,其實在整體佈局上,作者也是埋了很多充滿巧思的伏筆,每個看似胡鬧一通的角色,背後都藏著「非他存在不可」的必要性。整本小說雖說分為四章,但這四個章節環環相扣,讓故事張力在結局時達到最大。

另外,作者對於這些校園生活場景,也有其獨特的觀察,譬如:在舊書市集的篇章中,這段話就讓我印象深刻:「出版的書被買走,然後又被脫手,直到來到下一個主人手中,書本才算重生。書就是這樣幾經復活,在人與人之間建立連結。
觀點不算厲害,但說得算是漂亮,尤其聽在我這愛書人耳裡,就是動聽。

最後回到奇怪的書名《春宵苦短,少女前進吧!》。
雖說,看完了小說,便覺得這書名真是關鍵得不得了,就像書中的每個角色一樣,缺了他可真是不行。但老實說,這書名在茫茫書海中,還真是不吸引人啊。
所以,特別推薦一下,下回如果你也去逛書店,看到了這怪到不行的書名時,記得給他一個機會,多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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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幾種不同的性格面向。但是在妳身上,這些性格各自獨立、分屬不同部份的妳,而且他們並未完全意識到彼此存在。」

去年,看了一部國片叫《沉睡的青春》,故事描述男主角在學生時代,有一次跟朋友到溪邊玩水,因為用激將法逼得朋友從高處跳水,結果導致朋友意外身亡,因為壓力過大的緣故,他開始過著人格分裂的生活,在每天下午三點以他朋友的身份甦醒過來。

那是我第一次對「解離性認同疾患」(DID,坊間俗稱人格分裂症。)有個清楚的圖像。記得那時候跟一個念「心理治療」的朋友聊到DID怎麼治療,他給了我兩個字叫做「融合」,還跟我提了好幾本專門在描寫人格分裂的小說,如「24個比利」等。
後來,我也發現有好多電影跟小說都以「DID」當作素材,建構出些神秘詭譎的精彩故事。但是,心中似乎有個疑問始終沒被解開,那就是治療法:「人格融合」。

最近,看了一本極好看的小說(治療實錄?),《我遺失的時間》,故事描述一個自小被凌虐的女孩凱倫,因為受不了父親的獸行,而產生了人格分裂的狀況,最後接受並且完成了融合治療。
《我遺失的時間》跟其他我之前看過的作品,最大的不同,是它以「醫生」的角度來敘述這件事,讀者並非以一種全知者的角度,而是跟著作者、小說中(也是真實世界)的醫生,貝爾,一步一步去傾聽、治療主角凱倫。

在這當中,凱倫的故事經常讓醫生也感到困惑、極端駭人,同時也感到興奮而深受吸引。書中曾經提到,「大部分的精神醫師一輩子沒見過一個多重人格患者。儘管有不少「一頭熱」的精神科醫師暗示某些人可能有多重人格問題(那是因為他們意圖表示自己曾治療過這類病例),但我想真正的的多重人格患者應該極為罕見。」,我想這可以解釋為何作者可以堅持長達十八年的人格整合治療,並在之後寫下這麼完整的治療故事;當然,我想他本身的醫德的確也是讓他堅持不輟的原因。

如我之前所說,這本小說之所以吸引我,並非故事主角的悲慘過往,那些匪夷所思的虐待情節在很多恐怖小說中經常更誇張地被描述,當然「這是一件真實案例」,這個前提的確讓人一想到就不寒而慄。但,對我來說,真正吸住我目光的,卻是過程中,醫生不斷跟自己對話,尋思如何找到正確的幫助凱倫的方法的過程,如:「我想找方法跟隱藏在他體內的其他人格說話。教科書的標準作法是催眠:讓病人進入催眠狀態,嘗試與病人的分裂人格溝通。」

那種猜想與實踐、反駁的過程,讓我終於了解了「融合」究竟是如何運作。從後記中得知,這個治療期間長達十八年,總計寫了六百二十二頁的病程紀錄,收集四十四份畫作,四十九件手工藝品、十二捲錄音帶和兩捲錄影帶,還收到一大堆的電子郵件、賀卡、日記和信件。想必這是個辛苦無比的過程,如作者所說「本書是上述資料的精華版」,但要如何將一堆沉悶的醫療紀錄轉化成一個好看的故事、小說,我想這不單單只是「精華濃縮」幾個字可以簡單帶過。可以預見這本書的出版,將為「醫療小說」寫下新的一頁,一種新的可能性。

凱倫後來怎麼了?她自己是這麼說的:「無法解離、沒有分身,我必須自己一個人解決生活中的大小瑣事。我永遠都不要忘記他們。他們讓我成為現在的我,還有未來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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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本從不臣服於人,他總是平等對待所有的讀者,這讓她回想起生命的初始階段。……閱讀帶領她重新回到那個匿名、與人共有共享的世界,讓她領略那種生而平等、活得普通的感覺。她的一生幾乎全過著與普通人隔離的日子,因而此刻格外渴盼那種感覺。」

這是一個關於書與人的故事。人與書交手,不是作者,即是讀者。她後來有沒有成為作者,結局沒有明確交待,但她的的確確把身為一個「讀者」的歷程走了一回。而且這個讀者,還是個「非普通讀者」。

《非普通讀者》,是英國知名的劇作家亞倫.班奈,以英國女王為主人翁,虛構出一段描繪人與書本、文字互動的故事。

故事開始於某個尋常的一天。身處白金漢宮的女王為了出面阻止自己的狗兒對著院子狂吠亂叫,意外地發現提供大眾借閱書籍的巡迴圖書車。這個美麗(錯誤?)的邂逅,點燃了女王對閱讀的興趣,並讓八十歲的她陷入身分認同的危機......同時讓全國上上下下的臣民陷入一連串的恐慌當中.....
書很薄,文字很簡單,故事也是一點也不複雜,但卻讓我深深為之著迷,一開始雙手捧書,後來非得空出一隻手,用來拿著螢光筆,作記號。作者把身為一個讀者的心情,透過女王這個角色,刻劃地十分生動,好些話都讓我非得當作名言把它劃下來不可,譬如:「看書怎麼會是打發時間?看書是為了接觸其他生命、其他世界。」、「書本不是用來擲入生命,而是用以發掘生命。」,想了想,這些事不正是我真的愛上看書之後的心情寫照嘛?

真的打從心底喜歡看書,大概是從快要退伍到正式工作那陣子開始的吧。大概是因為從那時起,「看書」卸下了為了成就某個目的的重擔,「書」不再替考試扮演替罪羔羊之後,才對我露出他迷人的面貌。自那時起,閱讀成了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雖說不像女王那樣瘋狂,連對著車外民眾揮手致意時,都還偷偷把書藏在窗下偷看;但也是有「三日不讀書,便覺面目可憎」的境地。

後來,在書裡又看到了這句話:「書籍很少促成實際行動。看書通常只能用來附和我們早已決定的事,只是我們自己可能沒有察覺而已。閱讀一本書,往往只是為了進一步確認、印證原有的看法、信念。」,回頭想之前劃的那些名言佳句,便覺好笑了。

總之,這是一本「愛書者」肯定會拼命點頭的作品。

但除了「書」是本書重點外,「女王」這個角色也是作者精心刻畫的重點。我不斷在猜想為什麼要挑「女王」當作主角?或許跟作者本身「劇作家」的背景有關,採用這個獨特性極高的身份當作主角,的確為「人與書」這個看似平淡的故事,增添了許多「戲劇性」,甚至是「顛覆性」。
包括「看書」在大家看來是個再平凡不過,甚至可以被誇讚的「興趣」,落到了主角身上,卻像是個滔天大罪一樣,大家非得用各種方式阻止女王看書。又或者故事中不斷在探討的「普通」與「非普通」的身份定位,書裡女王曾這樣說:「雖然我的一言一行使中都必須像個正常人,但是我從來就不是一個正常人;我作為正常人的那一部份,全分給其他人代勞了。」似乎對於「不能身為平常人」稍有怨言的女王,在尾聲中卻又擔心起自己死後過於平凡,她說:「自己一旦死去,便只能存在於人民的記憶之中。生前萬人之上,無人之下的女王,只要一死,變與其他所有普通人同列平等地位。閱讀無法改變這個結果----但是,寫作可以。

現實當中,英國王室總是小報的追逐焦點,過得是一種極為神秘的生活,而在小說中這個謎樣的女人,在小說尾聲,這個一生勞碌,本想圖個清淨的女人,卻以另一種方式,想為自己留下些存在的痕跡。也是讓人摸不著頭緒。
但換個角度想想,我們是不是也是一樣在「自命不凡」與「自甘平淡」中,躊躇不已。那個「想要被看見」的心情,跟不想被時時刻刻盯著看的心情,總是交替著發生著。於是,我在想雖然不是女王,但每個人或許都可以當自己心中的《非普通讀者》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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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普通讀者 The Uncommon Reader
原文作者:Alan Bennett
譯者:陳建銘
出版社:漫遊者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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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亞倫.班奈(Alan Bennett)
   英國家喻戶曉、獲獎無數的劇作家。他從1960年代開始投身劇本創作,並以自身擔任導演及演員的經驗為基礎,寫出許多精采佳作。他以《The History Boys》贏得戲劇界最高榮譽東尼獎(後改拍為電影版《不羈吧!男孩》於2006年上映),並曾以《瘋狂喬治王》(The Madness of King George)入圍奧斯卡最佳改編劇本。他也出版散文集《Writing Home》及其相隔十年的續篇《秘而不宣》(Untold Stories),後者得到2006年英國筆會頒發的自傳項目艾可理獎(PEN/Ackerley Prize)。《讀者文摘》將他選為2005年風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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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看電視,除了看節目以外,更喜歡看「廣告」,偶爾更是特別轉到「購物頻道」,去見識一下螢幕上那些超級推銷員的功力。

每次看到他們從3C產品一路賣到女性內衣、連地方名產都可以被形容得非得馬上打電話進去訂貨不可。我就在想,難保哪天他們不會開始做起婚姻仲介,推銷愛情。

沒想到,購物頻道上還沒見到這件事發生,已經有書開始做起這「勾當」了。哈哈~這本書就叫「推銷女王的戀愛絕招」。
作者潔絲‧麥肯,「推銷女王」這稱號可不是浪得虛名,她在23歲時就成立個人公司,兩年後,員工就由30人增為40人,同時在美國各地的首腦會議授課,教導推銷的基本法則。

她在這本書中,是以自己及身邊親友的故事,說明如何透過推銷學的技巧,讓自己找到生命中的「Mr.Right」!

如她在書中所說:「我剛開始討論戀愛與推銷的關聯時,很多朋友都不太能接受這個想法,因為他們對推銷有一種刻板印象。」。乍看之下,「推銷」與「愛情」這兩件事,要被牽扯在一起,的確讓人有某種怵目驚心的感覺,尤其想到這本書即將以中文版進入更為傳統的台灣社會,(當然,這也是某種刻板印象。),真是不敢讓人想像,在老一輩的長輩眼裡,這書的內容,簡直要用「驚世駭俗」來形容了。

不過,看完了書,對我來說,是認同這兩件事的確在某些方面是可以被一些共同說法給解釋的。例如:「在推銷上我們運用一種稱為「SEE元素」的技巧來接近首次見面的人。SEE代表三件事,即微笑(smile)、眼神接觸(eye contact)及活力(energy)。」,其實,不管涉及戀愛與否,任何一個人只要能夠隨時注意自己「SEE」這三件事,都能夠變得更吸引人的。

或許,身為男性造成了我在看這些例子與技巧時的隔閡,說實在的,看完之後,我對於「女性如何吸引男性」這件事,還真的是沒太多感想,唯一深有同感的只有一點,是當我看到「男生需要一些表徵來得知你有意願、有興趣跟他講話。主動接近一個女生、找她聊天是件非常恐怖的事,大部分男生都覺得在國會上演講還比較自在」,我不禁爆笑了出來,這實在是說得太貼切了。

倒是,書裡頭的那些關於「推銷」的說法,引起了我很多興趣。「人們通常以為推銷員都舌燦蓮花,並不是「說」讓推銷員傑出,正好相反,真正的秘密是推銷員都傑出的「聽」眾。」,這一點深深切切地講中了我為何對某些業務員總是感到不耐煩,而有些朋友卻總是能在不知不覺中將訊息「傳遞」了過來。

另外,「瓊斯效應」也是精準得講出了一般消費者的心態,指的是「別人有,我也要有」的心態。不過我是在書裡頭,才知道這是一個經過高度實驗肯定的理論,並且有這個名字。

當書走到了尾聲,回過頭來看,我似乎也被說服了「愛情」是可以被有效「推銷」的。我不禁佩服作者真的是一個推銷高手,除了書面上講「如何推銷愛情」,也默默地把這個觀念「推銷」給讀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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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我覺得有趣的推銷技巧:
在推銷及談判上,首要原則就是願意走開。他們必須有種恐懼,也就是在某個時間點,若我沒得到所需的東西,我也會走開。這就是「失去的恐懼(fear of loss)」,簡稱「FOL」,是你必須在整段感情中善用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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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J. Jacobs(賈各布斯),這個人真是怪得可以。他是誰?他是《我的大英百科狂想曲》的作者。
《我的大英百科狂想曲》是……??簡單來說,他把大英百科全書從A看到Z,全部讀過一遍,然後逐一寫下他看到的一些有趣的項目或心得。
猶記得他在那本書的序中提到,他大學之前覺得自己還挺有腦筋的,但自從大學之後,開始了漫長又緩慢的滑向了愚鈍,他是這麼說的:「我就像我這一代的許多人一樣,眼看著當年昂貴的大學教育逐漸化為烏有」。所以,他開始了把大英百科全書讀完的瘋狂計畫。
而這一次,另一個更匪夷所思的計畫,他決定要「遵守聖經原文」過一年的生活,他的人生及這本書自此爆笑展開。

整個計畫源自於一次在三明治店裡吃午餐時,一個朋友保羅向他講起了他的姨丈吉爾的怪誕人生。「吉爾在修行路上的某個節骨眼,曾經決定要照聖經字面意義身體力行,完全按照原文作法來作。於是聖經上說:『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吉爾就到銀行提了三百塊錢出來,用線把鈔票綁在手掌上。」

幸好,百科全書不是白讀的,作者並非如吉爾一樣,照著字面意義生活。反倒是蒐集研究了各版本的聖經,並且去探訪了各方各派的基督宗教的人們。總之,一個看似荒謬,有如電視搞笑節目的人生企劃,在真實生活中展開。
成功了嘛?我想這句話可以說明一切:「有時候只有你跳進去,奇蹟才會發生。」

說「讀這本書」,其實比較像在看印在紙上的「部落格」,作者沒有用太多花俏的手法,而是照著時間順序,很真實地紀錄了這一年所發生的事情。整本書含引言共十三個篇章(一切就從二○○五年九月開始)。裡頭有很多有趣的事情,也有很多作者自己的思辨。

比方說,在第八個月:四月。有個篇章是「他瑪將要生產,不料她腹裡是一對雙生。----創世紀三十八章二十七節」。在聖經裡,那是猶大與自己兒媳婦發生關係,結果懷了一對雙胞胎的故事。沒想到,在這一年裡,作者的老婆茉莉竟然也懷了雙胞胎,就在第二百三十二天時,他陪老婆去作產檢,發現了這件事之後,他竟然就以這節經文作為標題。「這也算是一種落實聖經的方法嘛?」,看到這裡,我不禁大笑了起來。書裡這種看起來莫名其妙的事情,多得不得了,比方說,聖經說:「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作衣服,穿在身上。」他就特地找來專門測試衣料的專家到家裡來檢查。……喜歡到處瀏覽部落格,窺探別人有趣的生活的朋友,想必會愛死這本書的。

當然,除了這些瑣事之外,也有很多精彩的哲學思辨,比方第二十三天,他用了兩個篇章,論證了他對於體罰小孩的想法。
他引用了四個聖經箴言,其中一個是這樣說的:「箴言二十三章十四節: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靈魂免下陰間。」。
他多次反覆討論是不是要拘泥在字面上「用杖打他」,並且還用google搜尋到了「彈性棍」和「軟棍」,最後訂購了一隻具威脅性的「橡膠泡綿球棒」:結果試用之後,發現這樣的結論:「我現在已經體罰了兒子,感覺很不心安。這點顯示出親子關係是如何一面倒:至少在子女成長到青少年時期之前,在身體的管教上,父母對子女有著上帝般的支配權。」
那麼對孩子的影響是怎樣的呢?「賈斯珀卻似乎對這一切無動於衷,反應是哈哈大笑個不停,還抓起他的威浮球棒意圖打回來。」看到了這裡,想必很多人會覺得這小孩真是該打,還想打回來,不趁年紀小管教更待何時?
但對作者來說,他卻驚覺:「所以我等於是批准他使用暴力。這棒子成了可笑的失敗。」
他的結論是這樣的:「重點是,我同意箴言的主旨,的確需要多管教兒子,要對賈斯珀採取一些強制措施,要多抽出時間。」
他沒有多敘述所謂的「強制措施」是什麼?但至少他發現了用棒子打小孩等於是批准了「暴力」這件事,更重要的發現了「要多抽出時間」。

這個計畫乍聽之下,似乎是讓某種龐大的規定來限制住自己的人生,但跟著文字走,才發現作者真是不可小覷的角色,他其實是在澄清所謂「照著聖經過生活」的真諦,透過對照著聖經上字面的意思,觀照著自己的生活,找到一種看清自己人生面貌的方法,更進一步地是讓自己的主體性在其中發揮,他證明了就算照著聖經過生活,他還是自己的主人。

反觀台灣社會,很多人其實也不知不覺地照著某些規範過生活,有人照著美食雜誌過生活、有人照個流行雜誌過生活、更多的是讓報紙或電視時時刻刻操控著自己的情緒。我想,不妨來看看這本書《我的聖經狂想曲—挑戰聖經生活一年的熱血計畫》,試著想想,你到底過著的是怎樣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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