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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尼克.宏比是好一陣子的事了。大概是從馥林開始出版他的《三十一首歌》開始吧。後來的《往下跳》,一路到前陣子出版的《砰》。一路讀下來,連舊作《非關男孩》、《足球熱》、《失戀排行榜》統統都攻佔了我的書架。
一開始會喜歡尼克.宏比的作品,很自然地是被他說故事的功力給吸引。他的作品幾乎每一本都被翻拍成電影,而這些同名電影如《非關男孩》、《失戀排行榜》也都是好看很。

這些作品如果要說出個共同風格,大概不脫「音樂」、「都會」,但每次新作品出來總是能帶給我一些驚喜,譬如《往下跳》對於自殺議題的黑色幽默。但,最大的共同特色,就是「故事性」總是很強。

直到這次的「砰」,讓我不得不說:「尼克.宏比,你真的變了。」
不知道該說你是長大了呢?還是終於承認自己是個小孩了?

《砰》描述一個十六歲的滑板少年山姆,在初嚐禁果之後,順利(意外?)地讓已經成為他「前女友」的愛莉西亞懷孕了。
整本小說以山姆的第一人稱觀點寫成,我強烈懷疑,作者想當小孩很久了;在他之前的作品裡,每個主角幾乎都呈現了某種程度的「孩子氣」,或許有人會說「男生就算年紀變大了,也只是長大的男孩」或說「男人永遠是個孩子」一類的話,但是這次作者直接了當地把主角設定成「男孩」,的確是跟以往的作品設定上有很大的差別。
但我又覺得尼克.宏比在這次的作品裡又更成熟了,是因為這次的故事結構變簡單了,簡單到我一度懷疑這根本不是他的作品,這個故事的確就「只」是一對未成年少年從相識到未婚懷孕的故事。如山姆所說:「我的遭遇從我口中說出來,似乎像是個故事,有開頭、過程、跟結尾。我想這的確是一個故事,因為每個人的人生都是一個故事,對吧?只不過這故事不會有結局。」是的,有開頭、過程、跟結尾,就是這樣。

但,我說尼克.宏比更成熟,豈只是把故事寫得簡單?那跟國小學生寫作文有什麼兩樣?
那麼到底他哪裡變強呢?我想那是一種寫故事寫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吧。話說一開始「看山就是山」,再者「看山不是山」,最高境界則又回到「看山又是山」。在他寫出一拖拉庫故事峰迴路轉的小說之後,這本《砰》大概算是反璞歸真之作吧。但簡單的故事究竟要怎麼吸引人呢?且聽山姆如此說:「有時候事實沒有那麼重要,即使你知道每件發生過的事,還是一無所知,因為你不知道感覺你來是如何。而感覺才是故事的重點,對吧?你可以在十秒內告訴別人事情的經過,若仔細想想,就知道事實其實不算什麼。……我只是說如果你太執著於事實,就無法領略整個故事的重點。」
是的,那個看山又是山的大師,之所以為大師,大抵就是在他重新識得山的真面目之時,他內心的感受更深刻了。在《砰》裡頭可以看到作者對於角色的情感描寫得更仔細,看到作者除了透過第一人稱的自我陳述,更設計了另一個與主角對話的角色,他是滑板界的J.K.羅琳、iPod、X-box,他是滑板選手「東尼.霍克」--簡稱TH。他以海報、自傳等形式出現在主角山姆的生活中。山姆常常對著TH的海報提出問題,然後用TH自傳中的話回答自己。那看似蠢事一樁的背後,是很真實的心情投射。或許這也是很多愛書人的真實寫照,至少有時候我也會這樣,我只能說「尼克.宏比你贏了。」

當然,在這次的簡單故事模式中,還是可以看到尼克.宏比明顯的炫技之處,那是他在原本的時間軸線上,硬是撬開了兩個時間裂縫。山姆總共造訪未來兩次,關於這件事他是這麼說的:「關於造訪未來的事情,我不知道你會不會認為是我捏造的,或是我腦筋不清不楚,但這一切都不重要了,對吧?」
是阿,對我來說,管你是腦筋不清楚?還是裝瘋賣傻的魔幻寫實?這樣的事讓故事變得好看極了。這樣就夠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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