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第一次真正感覺到飢餓。起初,我沒有意識到它是什麼東西,只覺得胃底部有點疼,和以前的感覺一樣。但後來我的內心升起一種慾望,一種希望有任何東西讓疼痛消失的慾望,待那種衝動轉成粗猛的怒號時已經太遲了。」 這段話實在是太適合拿來形容,在深夜裡寫著讀書心得,卻得控制自己不能吃宵夜的心情。一開始只覺得胃底部有點異樣,那是一種慾望,一種會轉成粗猛怒號的慾望阿! 不過,這文字可不是出自什麼美食書,或者休閒生活類的書籍(倒是很適合拿來當作泡麵的廣告),而是摘錄自大塊文化的新書《奇人館裡的活骷髏》。 這本書名怪怪的小說,可以說是讓我從頭到尾都不斷地覺得「我猜錯了!」。 什麼意思呢?一開始我以為他是一本「恐怖小說」,結果是一本敘述紐約市傳奇故事的小說,故事發生在一八六五年,那是一個路上還是馬車到處跑的年代,也是全美都在哀悼林肯遇刺的時代。










